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驻酒各单位: 4月19日上午,受市政府主要领导委托,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永军主持召开了2018年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第四次例会。按照会议通知,要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会。从参会情况看,大部分单位能够按照会议要求准时参会,但也有部分单位随意替会、迟到,个别单位甚至无故旷会且不履行请假手续,表现为纪律意识淡薄、规矩意识不强。现将参会情况通报如下: 一、未按要求参会的单位 1.参会迟到的单位(4个),分别是:市房管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侨办。其中,市房管局迟到46分钟,市工商局迟到36分钟,市国税局迟到20分钟,市侨办迟到10分钟,。 2.由科室负责人代替主要领导参会的单位(9个),分别是: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旅游局、市工商局、市房管局、市侨办、市国税局、市气象局、酒泉无线电管理处。 3.无故旷会的单位(3个),分别是:市人防办、市政府法制办、市邮政管理局。 二、有关要求 1.严明工作纪律。对此次会议中,科室负责人代替主要领导参会的单位,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市政府和会议召集人说明情况。对无故缺席、以及参会迟到的单位提出严肃批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市政府和会议召集人作出深刻检查。 2.切实转变作风。2018年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转变工作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和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突破年。为确保作风建设年活动取得实效,省政府针对当前各方面反映最强烈的作风、政风问题,专门制定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十不准”规定,明确划定底线红线,为公职人员转作风、改作风、干工作确立了行为规范和基本遵循。各部门、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切不可僭越底线红线。同时,各部门、各单位要从此次通报中认真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查摆本部门、本单位在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加以整改,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3.加大问责力度。今后,对市委、市政府领导主持召开的各类会议,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会议通知明确的参会时间、参会人员按时参会,不得随意安排人员替会,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必须按照有关制度规定认真履行请假手续。市政府办公室会务人员要对市政府领导召开的各类会议参会情况进行详细登载,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对不按要求参会、随意替会、迟到、旷会等问题进行严肃问责处理。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2日
来源:市政府办 |